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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尊而光发布时间:2021-04-19
有些人在职场中遇到过这样的状况:三个月的试用期刚过,以为可以转正,可是公司这个时候找各种理由说你不合适,很多员工会无奈接受妥协。可是试用期就可以无故辞退吗?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很多公司想要开除员工,就会找一些理由让员工主动离职,但是员工一定要清楚劝退和主动的区别:如果是公司劝退的情况下,公司有义务赔偿员工违约金,违约金一般都是1-3个月的工资,如果主动离职的话,公司是没有义务赔偿的。所以在签离职同意书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
无论是什么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并且拿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一个家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没有理由的辞退,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四十七条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遭遇无故辞退,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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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什么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并且拿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一个家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没有理由的辞退,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四十七条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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